在正式開始本期科普前,先帶各位回顧下有關提單的基礎知識。
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留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海商法》第71條)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可以是出口人也可以是貨代)的一種憑證。
提單是國際結算中的一種最重要的單據。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若收貨人手里是小單,則需要向國內貨代換取主單),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后始能生效。D/O單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提單具有以下三項主要功能:
01:貨物收據
02:物權憑證
03:合同成立的證明文件
關于提單你一定要知道的九大知識點!
1. 提單通常是3正3副,也有2正3副的。假如信用證有要求的話,要和貨代特別說明。
T/T付款方式時,理論上只需要一張正本就可以了(提貨后其他正本自動失效,副本不能提貨),T/T收到全部貨款后,給客人寄正本時可以考慮給自己留一張正本,其他全部寄給客戶(以免提單在寄件路途中丟失)。
2. 提單正面要顯示承運人(全名)。
(1)正面顯示承運人的則右下角直接由承運公司蓋章簽字。
(2)正面沒有顯示承運人的并且是由運輸行簽署提單時,則在簽署提單時注明簽署人身份。
(3)正面有顯示承運人的全名但運輸行簽署的提單,在簽署時應注明運輸行的身份。
3. 已裝船提單和備運裝船提單:
(1)已裝船提單:貨物裝船后簽發的提單。
(2)備運裝船提單:貨物在未裝船時簽發的只代表承運人接管托運人所交的貨物,因此該提單無法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備運裝船提單日期并非裝船期)。
當備運裝船提單上加蓋“已裝船”同時注明裝船時間后才能轉變為已裝船提單。
4 提單不能有不清潔批注。
5. 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填寫。
6. 提單的簽發,日期和份數:提單必須由承運人或船長或他們的代理簽發,并應明確表明簽發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
7.對于提單上印有船公司(承運人)名稱的,一般上邊貨代會打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如果提單上沒印船公司名稱,就要有船公司的蓋章簽字了(你那票應該是由承運人簽字的船公司提單吧)
8.信用證與提單有關的不符點:提單上未顯示承運人。查了一下,官方解釋是這樣的:按照《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23
條第1款的規定,海運提單必須在表面注明承運人的名稱,并由承運人或者作為承運人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簽字或者以其
他方式證實,或者由船長或作為船長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簽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證實。
9.提單的簽發人不同可分為:
FREIGHT FORWARDER B/L 指的是從事國際貨物運輸的,但又不擁有船舶這樣的運輸公司簽發的提單。
ORIGINAL BILL OF LADING,俗稱海單。
一是記名提單(straight B/L),即列明收貨人姓名的提單。我國《海商法》規定記名提單不得轉讓,承運人必須向提單載明的收貨人交付貨。在許多國家,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控制力。就像空運提單一樣,收貨人只要憑身份證明就可以提貨。即便是信用證結算,開證行都不愿意接受記名提單,所以一般信用證都規定為:TO ORDER這樣的空白抬頭的提單,由此來控制和掌握貨權。
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記得記名提單的不可轉讓特質,還要記住“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作用?!边@是至關重要的一點!概念一定要記得全面,才不會給工作帶來差錯和損失。
假如:只收30%貨款,且是后T/T 70%的收款方式,做成指定收貨人提單,即記名提單的話,一旦客戶信譽不好不付款,將有可能遭遇款、貨兩空的境地。當然,如果對客戶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則另當別論。
二是不記名提單(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即提單收貨人欄內不列明姓名。此類提單無須背書即可轉讓,承運人憑單放貨。不記名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誰持有提單,誰就可憑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承運人交貨是憑單不憑人。 提單上在收貨人一欄注明的是:To the order
三是指示提單,即按提單載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的提單。是當前國際貿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單。
1、憑銀行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憑收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憑發貨人指示。即提單收貨人欄填寫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運人在提單背面空白背書。這種提單亦可根據信用證的規定而作成記名背書。托收人也可不作背書,在這種情況下則只有托運人可以提貨,即是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而所謂無單放貨,是指承運人未憑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行為。
目前,對于指示提單和不記名提單,承運人必須憑正本提單放貨,承運人未憑正本提單放貨,無論貨物放給哪一方,正本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向承運人追究無單放貨的違約責任。這點在我國海事司法實踐中都是統一的。但在記名提單的情況下,如果承運人未憑正本提單將貨物交付給記名人,記名提單的合法持有人能否向承運人主張違約責任呢?目前理論和實踐都存在否定的傾向?! ?/span>
綜上所述,各國內貨主單位應當充分認識記名提單的危險性,對貿易買方要求簽發以其為收貨人的記名提單不能隨意答應,以確保在信用證等方式結匯受阻的情況下,對承運人無單放貨追究其違約責任。
以下幾項為不常用的提單類型:
按貨物是否已裝船分
1.已裝船提單
(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2.收貨待運提單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按提單上有無批注分
1.清潔提單(Clean B/L)
2.不清潔提單(Unclean B/L or Foul B/L)
根據運輸方式的不同分
1.直達提單(Direct B/L)
2.轉船提單(Transshipment B/L)
3.聯運提單(Through B/L)
4.多式聯運提單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按提單內容的簡繁分
1.全式提單(Long Form B/L)
2.簡式提單(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按簽發提單的時間分
1.倒簽提單(Anti-dated B/L)
2. 順簽提單(Post-date B/L)
3.預借提單(Advanced B/L)
4.過期提單(Stale B/L)
按收費方式分
1.運費預付提單(Freight Prepaid B/L)
2.運費到付提單(Freight to Collect B/L)
3.最低運費提單(Minimum B/L)
按提單簽發的不同分
1. 船公司簽發的提單 通常為整箱貨簽發提單
2. 無船承運人所簽發的提單(NVOCC B/L)
其他各種特殊提單
1.合并提單(Omnibus B/L)
2.并裝提單(Combined B/L)
3.分提單(Separte B/L)
4.交換提單(Switch B/L)
5.艙面貨提單(On Deck B/L)
6.包裹提單(Parcel Receipt B/L)
7.集裝箱提單(Container B/L)
海運提單作為國際物流中的貨權憑證,是非常重要的一份資料,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財貨兩空。貨代提單一般由貨代公司簽發,提單不能直接提貨,需要到船公司換取正本提單后才能提貨。分辨貨代提單和船司提單的方法就是看提單上的承運人信息或LOGO。貨代提單在拼箱和FBA貨物中廣泛應用,除了傳統的提單以外,還有電放提單。
電放提單(Telex Release B/L)
電放:也就是電報放貨的簡稱。是通過電子報文或者電子信息形式把提單信息發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貨人可憑加蓋電放章的提單電放件和電放保函進行換單提貨。
“電放提單”是以傳統提單為基礎的一種變通做法。在船、貨雙方使用提單情況下,提單是承運人在目的港據以交付貨物的憑證,承運人在目的港交付貨物時“認單不認人”,無單放貨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電放”則是由托運人(賣方)向船公司提出申請并提供保函后,由船公司申請并提供保函、電傳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貨物無須憑正本提單放貨,收貨人可憑收貨人公司蓋章的“電放提單”傳真件或憑身份證明提取貨物。
所謂電放提單,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樣的提單、提單副本。